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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割韭菜”议案获采纳

2019-03-14 08:57: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基金报记者乔麦

很长时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饱受诟病,也对股民利益及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带来损害。

正在召开的2019全国两会,给A股投资者带来好消息。有两会代表提出议案,要求提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且已获得正式采纳。这也意味着,重罚“财务造假”“割韭菜”将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王建军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要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成本,严惩欺诈发行股票,改变罚没制度,优先把罚款还给投资者。

重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割韭菜”议案获采纳

根据《证券法》第193条的规定,如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则相关责任主体可能被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提交议案称,鉴于目前上市公司的最高罚款金额不足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威慑,建议修改《证券法》,提高对上市公司的罚款金额,同时引入刑事责任,“要让造假者付出代价。”

朱建弟认为,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可能取得巨大的违法利益,例如骗取发行、上市条件,避免退市和ST。但是,最高60万元的处罚金额,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恶劣程度和收益不相匹配,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成本较低。

例如,在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佳电股份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158,437,287.54元,调增2014年度利润总额39,942,583.68元,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198,379,871.22元,仅2013年虚增利润金额即为罚款金额的264倍。

而且,上市公司所受处罚甚至轻于中介机构所受处罚。

根据《证券法》第223条的规定,如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券服务机构可能被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该等处罚严厉程度有时候甚至远高于上市公司。

朱建弟统计了从2013年9月至2019年1月,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上市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所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所受的处罚金额。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1月9日,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案例合计47起,同时处罚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案例共42起。其中的26起案例中,会计师事务所所受处罚都重于上市公司所受处罚。甚至对三家当事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罚款的金额合计,是对相关上市公司处以罚款的10~15倍。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采纳朱建弟代表议案,这也意味着重罚“财务造假”“割韭菜”将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

市场热议“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

实际上,不止是一位代表关注到了上市公司披露的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的问题,另一位代表——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兼职副主席樊芸也提出了类似意见。

当着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的面,樊芸表示:要严厉打击欺诈,操纵股市的行为,不仅是对公司强制退市的惩罚,还要加大对个人董监高,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的惩罚,确认违法违规的,实施重罚,加重刑期,赔得底儿掉,倾家荡产,这样才有威慑力。现在证券法顶格处罚只有60万,已经证明解决不了问题。像赵薇割韭菜,赚了几十个亿,不止一项罪名,加起来,才罚了70万元。

因此重罚违法信披需要修改相关法规,所以樊芸再次建议:说实在的,在各方争议下,证券法的修改到底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出台?是否可以先行出台法规,部门规章,灵活及时指导股市。

据悉,虽然易会满并没有当场对樊芸的建议予以回应,但当晚7点多,证监会的工作人员通过上海代表团联系到了樊芸,希望获得她审议发言的书面文本,并表示将会对这些建议认真研究。

对此,人民日报3月9日发布微博称,“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当着证监会主席的面,人大代表道出了股民的心声,说到了规范市场的点子上。战胜忽悠,需要的正是这种动真碰硬的“不忽悠”。直来直去,解决问题就可以少走弯路。犀利“开炮”,更要精准靶向。多些落地有声,少些猴年马月,好声音才能成为好制度、好政策。

9日,全国人大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提问。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乌日图表示,正在加快推动《证券法》修改。

“小燕子”赵薇夫妇就是计划通过50倍高杠杆,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号称出资30亿,实际只掏了6000万,且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等违规违法行为。

证监会查出问题后迅速叫停,并对赵薇夫妇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对两家公司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夫妇等责任人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等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显然,这样的罚款金额并不算是高、也无法令广大股民满意,但已经是现行规则下的“顶格处罚”了,也引起了是否应当修改《证券法》的相关讨论。

此外,被“割韭菜”的股民们纷纷对相关公司及赵薇夫妇提起民事诉讼。1月,17名股民起诉祥源文化证券虚假陈述一审胜诉,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多家公司因涉嫌财务问题遭立案调查

实际上,2019年以来,已有多家A股公司因涉嫌财务问题遭立案调查。2月19日,利源精制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利源精制6次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问询函、关注函。2019年开年,在公告了2018年全年业绩预告之后,再次收到了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94号,对全年业绩预告情况进行关注。其中,在2018年10月11日,对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中,利源精制承认了公司的财务造假。

1月22日,康得新(002450)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早前深交所发出问询函,要求ST康得新说明账面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却债券违约的原因,并自查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情形。

更早之前,多家A股公司都因财务造假被罚。

据华夏时报,在涉嫌信披违规的案件中,涉嫌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值得特别关注,并对2018年涉及的11家A股公司进行了盘点:

监管机制正日渐完善

Wind统计显示,2019年以来,包括银保监会、证监会,以及上交所、深交所等机构共发布281条违规处罚记录,涉及148家A股上市公司。违规处罚数量和涉及公司数量同比去年增加76.73%、19.35%。

其中:未按时披露定期公告的共有4例,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的有63例,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224例,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27例,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11例(部分上市公司涉及多项违规)。

2018年同期,包括银保监会、证监会,以及上交所、深交所等机构共发布159条违规处罚记录,涉及124家A股上市公司。

其中,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的有80例,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105例,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36例,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6例(部分上市公司涉及多项违规)。

罚款方面,2019年以来,监管机构针对其中152起违规行为做出了罚款决定,合计罚款金额1.16亿元。违规罚款数量同比去年增加375.00%,违规罚款金额同比去年减少77.03%。

2018年同期,监管机构针对其中33起违规行为做出了罚款决定,合计罚款金额5.05亿元。

从上述处罚数据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信披违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升级,相关监管制度也在完善中。

深交所总经理:提高犯罪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建军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要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成本,严惩欺诈发行股票,改变罚没制度,优先把罚款还给投资者,而不是一律上缴国库。

现行的欺诈发行股票罪在1997年写入刑法,“当初对这个罪行的认识严重不足。”王建军说,应该加强对注册制改革的司法保障力度,注册制改革是牛鼻子工程,如果后方处罚力度不够,可能泥沙俱下。他建议两高共同推动法律的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股票的违法成本。 “这是诈骗社会公众,目前是最高五年的刑期,严重的责刑不对等。”

他建议,应该比照金融诈骗罪处理欺诈发行罪,把最高五年刑期改成无期。此外,他建议严惩参与欺诈发行的中介机构,不能容忍包装上市,凡是造假,“敢于端掉这些人的饭碗。”

同时,他还建议修改罚没制度。现行的欺诈发行股票违法所得一律上缴国库。王建军认为,违法所得来源于投资者受骗上当的损失,应该理应优先还给投资者,让违法所得物归原主。

王建军说,资本市场是高度透明的市场,离不开司法的大力支持。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已经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关键词: 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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